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内新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就做好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发布通知。通知明确,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栏目分类
Catalog classification
关于举办城乡建设领域“双碳”应用型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24-09-24
中国建科党委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2024-08-23
中国建科召开2024年度中期经济工作会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推进会
2024-08-07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十问十答
2022-02-21
隔减震技术角度解读《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2021-09-01
关于我们
2019-06-01